十多分钟后,我和王兴、胖子光着身子躺在两个台球桌大小的浴池里,水温正好,呆在水里不冷不热,异常的舒服,水面上“腾腾”的冒着热气,宛若仙境一般。

胖子用毛巾擦拭着脸颊,笑呵呵的调侃:“我兴哥,我发现你现在的眼光绝对出了问题,非跑到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澡堂子来体验生活,咋地?咱家差钱啊,敢不敢找个档次高点的大洗浴请我俩做套马杀鸡。”

王兴撇撇嘴说:“你懂个篮子,人家这儿是正儿八经的地底温泉,多泡泡可以有效的防癌,要不是我跟老板关系好,就你这个长相,人家都不带让你进门的。”

我抹了抹脸上的水珠子,冲着王兴道:“帽子花多少钱租的?洗个澡都特么舍不得摘下来。”

“怕吓到你。”王兴拍了拍胸口,皮肤瞬间变得通红。

我认真的瞅了一眼身边这两个可以说陪伴我从弱小到强盛一路成长起来的兄弟,他们的身上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刀伤、枪伤、让人看着就感觉心底发紧。

“胖爷的胆量你又不是不清楚,别人走夜路怕遇上鬼,胖爷专程跑到坟头槽女鬼。”胖子打了个哈欠,咧嘴坏笑,趁着王兴一个不注意,他猛地将胖子脑袋上的鸭舌帽给拽掉了。

刹那间,我和胖子全楞住了,王兴的脑袋上光溜溜的,一根头发都没有,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光,隐约可以看到脑袋上的血管,本来挺滑稽的一个画面,但我和胖子却谁也没能笑的出来。

见我和胖子大眼瞪小眼的瞧着自己,王兴很无所谓的伸了个懒腰,顺手从池边的小桌子上拿起两瓶“二锅头”分别递给我和胖子,然后他自己也拧开一瓶酒,举起来道:“干一口吧。”

“怎么整的?”我皱着眉头问道,这次琢磨明白为啥刚刚看王兴的身上总觉得特别奇怪,他身上太干净了,那种干净不是没有泥垢,而是没有任何体毛,不管是腿上的汗毛还是胳肢窝底下的腋毛全都没有。

王兴咧嘴笑了笑道:“先整一口,咱们哥仨好久没在一起喝酒了。”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点点脑袋,举起酒瓶跟王兴碰到一起,辛辣的白酒很难以入喉,但喝下去以后又觉得格外的舒畅,一瞬间我们好像又回到了多年以前,那时候的我们没钱没势,但每天都过的很开心。

从小我的性子就比较活泼爱闹、胖子也算属于很开朗的那种类型,我俩有啥事都不爱藏在心里,哪怕是吵架也是当场吵当场好,唯独王兴很内敛,甚至比林昆还要不善言辞,什么事情都不爱表达出来,但他其实做的一点都不少。

在认识梧桐之前,王兴几乎没怎么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跟刘晴的那一段,只能算是年少懵懂的初恋,生活完全属于单色调,认识梧桐之后,他又总徘徊在友情和爱情的岔路口,说句实良心话,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平时的乐趣到底从何而来,不赌钱、不嫖娼,也没有任何别的嗜好,每天的生活都像是在复制和粘贴。

我们几个沉闷的喝着酒,冷不丁王兴出声道:“前两天我回了趟崇州,给我爸妈存了点钱,还到不夜城去溜达了一圈,碰上了刘晴。”

“她现在挺好的呗?”我咧嘴笑了笑,几年前我回崇州市的时候也曾遇上过刘晴,那时候的她已经结婚了,带着孩子跟一个男人在街边摆大排档,生活过的很是清贫,作为朋友,我给她留了点钱,当然这事儿我一直都没告诉王兴。

“离婚了,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在崇州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饭馆,生活还算不错吧。”王兴捧着酒瓶,透过厚厚的瓶壁看向昏黄的顶灯,眼神中透着一股子迷茫。

胖子抽了口气道:“刘晴真心挺好的,模样俊俏、性格实在,是个过日子的人,我记得咱们赚的第一笔钱好像就是搁刘晴她家的五金店搬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