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夏枫疑惑。如果有红眼病,也是卡布尔家的人啊,来的怎会是僧人?

唐轩之肯定地点头:“不知是冲着你们这里谁来的,总之小心一点。今天太晚,我明天再过来,请你给我讲讲目前的形势,我再考虑如何做。你放心,一报还一报,我有时间就会守在这儿。现在我去你们的神庙里先探探,走了。”

说完人已到了窗外,夏枫追过去压低声音道:“喂,姓唐的,我叫夏枫,夏天的夏,枫叶的枫。”

唐轩子呆了一瞬,咧嘴笑道:“我早就知道,好名字。你肯定生在秋天!”

......

什么僧人?夏枫真是搞不懂了,但是对方绝对没怀好意,打算明天告诉拉贾尼,让他想想有没有得罪过某个祭司。这个拉贾尼,变化是越来越大,夏枫突然生出一种养成的般快感。

来到唐轩之刚刚坐过的地方,掀开木板,一口直径半米的大陶缸露出来,里面只有半缸水。就着这点水,夏枫缓缓运势起掌,压下去......水花溅起,落下,再溅,密集的水珠连成一个椭圆,激向空中,再疾速落下。如此数百次之后,缸里的水温度升高,有丝丝蒸气冒出。

“还是不够啊。”夏枫拭去额头的汗水。就像写字一样,刚猛有余,韧性不足。力量无法连成一片激出,中间至少有三节断层;这种力量一如缅甸翡翠,遇到强力一碰即碎。伤人的同时,也会自损。

不过夏枫也不是太担心,兴许十天后,“翡翠”就能变成“黄玉”啦,慢慢来,逐渐加深力量。不得不说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丹田的那丝内力像发了芽似的,不到一月就增加了五倍之多,夏枫现在挑战三四个普通男人应该不在话下。

怪说那姓唐的功夫这么好,但是功夫再好也怕枪炮儿。想到难民营外那门大炮,新邦王亚格拉斯真舍得投入,把唯一的这门大炮都架在哈兹尔镇了,外国商团估计已经是他重中之重的战略部署。

难不成真要等到阿克巴来解救姓唐那帮大明人?到时,不成难民也成了难民。夏枫知道,大商家还好说,好多小商人,几乎是集全副身家而来,元气大伤还是小事,饿死全家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唉!夏枫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想来想去,这么多人想凭空消失不可能,就只有强干。先往西北方逃,逃进阿克巴的管辖,再转道北上,赚钱就别想了,能保住那点家当就不错啦。可是怎么干呢,这真是个大难题。

......

夏枫迷迷糊糊澡都没洗就睡了过去,早上被楼下的吵杂声惊醒,看见窗外天色大亮,太阳都出来了。她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暗恨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

“嘭嘭嘭”有人大力敲门,“夏枫你醒了吗?”

这个萝呼多,没醒也被你吵醒了。

“说,又出了啥事?”

“你下来看吧,娜玛在跟什克抢人呢,抢的是那个女奴。”

哪来的女奴?夏枫走到窗前低头往院子里一看,只见娜玛死死拽着一个女人的手,什克拖着那女人的腿,各不相让。

哟,娜玛长脾气了,夏枫由衷地笑了笑。

跟着萝呼多下楼,她人还没走近,什克就赶紧松掉手,还退了两步。夏枫指着地上的女人,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什克,早就知道知道哈特前几天拉粮食回工坊时,就藏了一个女人在货车底下。昨天忙得太晚,他忘记了这桩事儿。所以大清早一起来就冲进了哈特的房间,把那个半死不活的女奴拖了出来。正好被同样起得很早的勤劳娜玛发现了,她见女奴奄奄一息,生出同情心,便跟什克杠上了。

“夏枫,让她留下吧。”娜玛说道:“什克说把人弄去扔了,可咱们又不是养不活她。”

夏枫一挥手:“都让开。”

什克弯腰向夏枫施了一礼,看得萝呼多几人一愣一愣的,只听他道:“大管事,这个女人身上有罪印,我们不能留。”说着,走上去把女人的头发撩开。他本是想偷偷拖去卖掉换点铜达姆的,没想到......

刺字?印度怎么也会有这种玩意儿!而且也是刺在脸上。女奴紧闭着眼睛,唇色发紫,上面布满干涸的死皮。就算脸上有字又瘦得皮包骨,也难掩其姿色,应该是个犹物。

“先喂水喂饭!”人都要死了还抢个什么劲儿,夏枫转头冷冷地盯着什克:“刚刚你叫我大管事?”

什克忙点头:“坊中不能没有管事,所以我们就认您是了。”

“是吗?那你就应该知道工坊里的任何事都得经过我的同意,谁给你的权利擅自作主!”

什克本想狡辩一下,说他是为工坊好,如果这个女人脸上没有刺那个“祸”字,他才不多管闲事呢。但见“大管事”盛气凌人的样子,他选择闭口,只想等着三少爷来再说。

夏枫心理自有计较,说道:“叫邦克来。”邦克可比你听话多了。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