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阳光总是那么的刺眼,即便是在清凉的早晨。

“唔---!”

王凌呢喃一声,用手遮了遮阳光,缓缓睁开眼来,“什么时候啦?”

昨晚他喝酒时,只觉得这唐朝的酒非常淡,而他在后世喝惯了威士忌,五粮液这些烈酒,就以为不会有什么事,但是他却没有想到现在已经不是从前那副身体,现在这副身体的酒量也就那样,毕竟是一个宅男来的,故此他说故事说到后面,酒精开始发挥作用,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

突然想起什么似得,左右看了看,发现那小艺已经不知去向。

倒是有一条土狗在边上晃荡,这条土狗王凌认识,是村里李四叔家的,因为是黄毛狗,故此就叫做小黄,当然,现在养狗都是属于放养,等大了就宰来吃,这也导致常常随地大小便,而且专门在人家门口拉,王凌家也是它的御用茅房,村里人都非常讨厌这条狗,但是又不好说什么,以免伤了感情。

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王凌个人而言,对狗真是是一点好感都没有,而且还充满了敌意,不是他没有爱心,而是因为在他小时候,经常大半夜被几条狗追着到处跑,就几次差点咬到他了,幸亏他机灵,知道爬到墙上或者树上去,可是有一次,他在树上躲了整整一夜,主要是因为那条大狗在树下守了一夜,第二天才有人把他从树上救了下来,可以这么说,除了人以外,就属狗欺负他最多了,所以他很讨厌狗。

随意挥挥手,想驱赶小黄离开。

但是这条任性的土狗全然没有搭王凌理,继续在边上晃悠。

“啊---!”

王凌倒也没有心情和小黄较劲,发出一声,双手枕头,眺望远方,只见不少村民成群结伴的走在那阡陌小道上,看着一道道勤劳的身影,他不禁露出自嘲的笑意,“看上去他们才像是欠了债的人啊!”

想着想着,他确实又不知道能在这里干什么,关键是这环境太陌生了,哪怕就是去骗,也得先熟悉环境。

正当这时,听得斜坡上面的小道上有人说话。

“三婶,好像村后又有人来打猎了。”

“我看见了,是刘家的人。”

“城里的刘家?”

“可不就是么。”

“他们这些大富人家还真是无聊,这要把山里的猎物打了,那咱们怎么办,一年到头就指望着咱家男人能打些野味来解解馋。”

“那有什么办法,他们可是刘家不是咱们能惹得起的。”

......

“刘家?大富人家?”

王凌挠挠头,突然目光瞥向边上那条黄狗,突然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行骗,虽然那只是一个巧合,但却为他打开了一道生存之门,暗想,难道这是天意?念及至此,他突然朝着小黄笑道:“哥们,你就跟我去碰碰运气吧,我可全指望你了。”

说着,他就爬起来,三两下就诱使着这黄狗跟他一块往村后面的山林走去,虽然他讨厌狗,但是也正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导致他对付狗的本事非常了得,一些血统纯正的德国犬都被他忽悠的不知东南西北,就别提这条土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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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村坐落的地方,四周环山,可谓是山川秀丽,景色非常迷人,在梅村后面有着一片茂密的山林,是一个打猎的好场所,所以天气好的时候,很多城里的富人都跑来打猎,他们当然不会顾及到梅村村民的感受。

王凌带着小黄来到后面那片山林的边缘处,先是附身在草丛中观察了一会儿,倒也没有贸然的闯入,明智这里面有人打猎,你就这样闯进去,这跟自杀没有太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