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钱虽然没有吃,却一直等着他们吃完了这才开始重新上路。这一路上走去,就显得轻松愉快的多,一来是他们已经有了经验,之前曾经在这里走过,二来这次已经有了目的。

按照计划,他们第一天中午的时候,要到达河边,之后沿着河流去走。老人所指示的位置上有一个湖泊,从卫星图上来看,这个湖泊还不小,占据很大一片地方。李有钱很纳闷,怎么之前就没有发现这个湖泊,同时对陈建钢的怨念更深了一点,如果早点弄出来这个地图,他们也不至于落到如今的田地。

中午的时候,按照计划,他们到达了河边。这是一条从山上流下来的水,很清凉。到了这个地方,水流已经缓和了很多。他们在岸边扎营,李有钱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野味,可以让他们打打牙祭。

最近一段时间,人在国外,别的倒是没什么,关键的问题是非常想念国内的饭菜,很多时候,人的味觉记忆要远比其他的记忆来的更持久也更加深刻,可能其他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但是味觉记忆会一直存在,并且总是时不时地出现扰乱人们的思维。

汤正乾与李有钱一起去打猎,他们先是到附近转悠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什么可供食用的动物,然后走得稍微远了一点,终于打到了两只野兔,这个时候,正是野兔最肥美的时候,弄回来之后,李有钱将兔子直接烤了。

不过要说这个手艺,李有钱还是不如米粒。米粒对于烤肉的掌握,简直就是炉火纯青,这一点李有钱一直都没有发现,主要是两人一起出去的时间还比较少。

“哎哟,真香啊。”汤正乾闭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的是野兔的香味,任何美味的东西,都比不了这个味道。

米粒笑了笑说道:“那是,你也不看看是谁烤出来的。”

千代子很是小心地问道:“什么时候可以吃。”

众人笑了起来,千代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凯蒂皱眉,她是一个伊斯兰教徒,所以吃的东西其实很有限,兔子倒是吃过,不过并不爱吃这个,自从跟着李有钱出来,在吃的东西上,她可算是大开眼界,从来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只有她想不到而已。

李有钱安慰她说:“没事,兔子其实很好吃的,你看他们长得那么可爱,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这话引得众人侧目,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扯到一起能好么?

凯蒂笑了笑说道:“那我试试。以前吃过一次是煮的,不大好吃。”

“那是你没吃过这个,尝尝这个再说。”李有钱笑了笑。

等到终于烤熟了,李有钱拿出来匕首,给大家分了兔子肉,休斯倒是一点都不客气,接过去就撕扯着吃了起来,因为太烫,所以导致他的吃相很难看。

“呜呜呜——”一边吸溜着嘴,一边朝米粒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