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上班?”

飞驰的“野马”正在道路上左右穿插着前进,能在下班高峰期,交通干道情况繁杂的时候做到这种地步,梅驾驭汽车的能力肯定是毋容置疑的,但是对于樊刚提到的“晏姐”,余生显然是一无所知的。

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从来没有在他的记忆里出现过。

“思慕唱片的晏姐,公司在影视创意园西苑,老头子特意嘱咐过的,明天你先跟我过去一趟,成不成先两,反正把你介绍过去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樊刚对着他吐出一个烟圈,脸上泛起一抹灿烂的笑意。

这笑容里隐隐透出一丝探寻的意味,从第一眼见面开始,樊刚心里就很疑惑,按理老头子早就不管家族的事了,一个人跑到延平镇那种山窝窝里去安享太平,逢年过节都不稀罕联系家里,这一次居然为了他破例了。

先不论这家伙有没有什么本事,就是把樊云阁的名声搬出来,晏姐那边也肯定不会驳了老头子的面子,这家伙就是每天屁事不干,每个月的工资照样可以安安稳稳拿着,就是不知道他老人家到底是个啥意思呢?

“唱片公司?”余生眉角一跳,是误打误撞碰巧的事?还是阁老特意安排的?

“刚才看你背着吉他,玩音乐吗?”因为前面红灯,车子都排起了长龙,梅子只能踩了一脚急刹,拉好手刹后翻出一叠cd一张一张挑着,顺嘴问道。

“思慕唱片招歌手的眼光高着呢,一般三线歌手人家都不会正眼瞧的,就算是二线,也得过五关斩六将,我和刚子上个月去试唱,现在还没个准信呢?估计要不是卖樊家面子,‘毒药乐队’连试唱的资格都没有。”

“好意思bb?你要是能个谱像样的曲子,晏姐早签我们了!”樊刚狠狠的瞪了梅子一眼,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香烟上。

余生大概听出了一眉目了,他们要是不还真看不出来,眼前这对情侣居然是玩乐队的,听樊刚话里的意思,他是乐队主唱,梅子估计是负责编曲的,之前他们提到的贵子应该也是乐队里的成员。

“当然,有时间可以多交流。”

他走出延平镇的目的就是为了踏出演艺事业的第一步,原本是想通过kk举办的星创杯积累一名气,在那里顺利晋级成为三线歌手,然后想办法签约唱片公司,现在看起来似乎又多了一个选择。

“唱民谣的吧?”樊刚出声询问。

“你怎么知道?”余生的歌路确实走的民谣的路子,就是好奇对方为什么能一口咬定自己是唱民谣的,要从声音里听出来,这话搁谁会信?

“穿成这样肯定唱不了摇滚和电音,背着吉他满大街跑,也就唱民谣的能落魄成这幅样子,我还真认识几个唱民谣出身的朋友,现在都改玩摇滚了,我劝你还是好好想想。”樊刚挺健谈的,而且是个自来熟。

“思慕和其他唱片公司不一样,面试歌手的时候只听原创歌曲,明天去晏姐那里的时候,千万别抱着吉他唱什么民谣,估计一开嗓人家签约人就会喊停。”他的一也不夸张,上次排在他前面的一个姑娘,人长得还挺漂亮,就是唱的民谣,一开口,副歌还没进呢,里面就开始喊下一个了。

“……”

余生还想客观的给他们分析一下,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出在哪里,cd里已经响起一阵暴躁的怒吼,浓重的金属摇滚音乐,随着不断轰鸣的马达声,在这片星空密布下的城市路口,渐渐衍变成一头张牙舞爪的钢铁怪兽,宣泄着他们忤逆青春的誓言。

这是一种年轻的信仰,在特定年龄段的群体里,渲染着,膨胀着,最后变的无可阻挡。

可惜,余生这幅年轻的皮囊下藏着一个大叔的灵魂,这种热血的躁动变得一触即溃,所以他并没有迷失在躁动的音乐里,反而冷静的可怕,脑子里,一幕又一幕摇滚现场的画面闪过,他站在舞台下面,怀着崇敬的心情欢呼和呐喊着。

在那个年代,余生对于摇滚的痴迷,和他们现在的状态一般无二。

车子最后在一个高档区停下,刚下车,面对停车场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豪车,余生只能心怀期许远远的看看,脑子里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用一辆。

“怎么样很酷吧?”樊刚指着一辆全球限量版“鲨鱼”,右手揣进口袋里又掏出一根烟上,着之后叼在在嘴上,感慨道:“有钱都不一定买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