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的金发男人穿着天蓝色的衬衫不敢置信的扫过房间状况。

在看见吧台空出来那么多酒瓶之后,整个人暴跳如雷。什么法国绅士应该有的风度全部都丢到爪哇国。

“我的酒!”

心疼的清点着被糟蹋的酒瓶,整个人恨不得都扑到在酒瓶上面。

不是约翰又是谁。

蓦然转过身,修长手指指着漫不经心女人的鼻子:“你……你……上帝不会原谅你的!”

丽萨唇瓣偏厚,涂着丹蔻口红,迷离的烟熏妆说不出的魅惑:“上帝是个女孩,你听过这首歌吗?”

“别转移话题!”

约翰气的快要浑身发抖。

他办公室也就是他的房间,是当初他答应为君倾城肝脑涂地的时候君倾城按照他的喜好专门设计的。里面藏着的美酒,全是这些年来他在世界各地收刮来的,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多喝两杯。没有想到只是一个转眼的功夫,就被拉萨这个该死的对头糟蹋了好几瓶。约翰是个怪人,他并不是因为喜欢喝酒,才爱上收集各种美酒。完全是因为喜欢收藏各种珍贵的酒,才强迫自己学会喝酒的。

“那你应该听过一句中国古话,女人不必为难女人。”

丽萨优雅魅惑的推开约翰指在她鼻尖的手。

“上帝既然是个女的,我也是个女的。大家都是女人,怎么会为了几瓶酒,就为难我呢?约翰,看来你在中国这么些年,还是没有学乖,连这么个道理都不懂。而且,你房间的钥匙,可是BOSS给我的,你要找人报仇可别找我。”

约翰一听君倾城,整个人都颓唐了。

丽萨从来没有见过约翰这样,伸出手戳了戳约翰柔软的卷发:“喂,卷毛怪,你到底怎么惹火了BOSS?”

君倾城不可能不知道约翰喜欢藏酒,而她和约翰是公司里的死对头也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君倾城还将两种放在一起,借着面试的机会,暗示她到约翰的办公室里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