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艺人保护法

6月1日,一个平凡普通的日子,要硬说它有些特别,那无过于就是它是国际法定的儿童节。

这天,不是韩国的儿童节,但在这一天,在韩国发生的一件事情,足以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风波满蔓延整个亚洲,蔓延欧洲,蔓延至整个世界。

这段时间,韩国是大多数人关注的对象,其两场超过数万人的超大游行活动,震惊了整个世界,掀起了一场游行风潮。而6月1日这一天,韩国终于出了一件比万人游行还轰动的事情。

6月1日上午10点,韩国颁布了首部专门为了艺人而专门设立的法律--《艺人保护法》。

《艺人保护法》,早在09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流传了。09年韩国明星张紫妍自杀,其遗书曝光娱乐圈黑幕,使得整个娱乐圈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柄,韩娱乐圈深陷危机。当时,以《朝鲜日报》为首的韩国直流媒体纷纷大幅报道了该消息,并呼吁希望警方能尽快开始调查,彻底清除韩国演艺圈中潜规则问题。

张紫妍与09年3月7日自杀身亡,随后曝光的遗书中揭露“背景及公司强迫陪酒陪睡”,并指名道姓的提及了是多位韩国演艺界、财经界大人物,而此后又有更多的消息被爆出,其较早前自杀的女星崔真实、郑多彬都与张紫妍同属一家经纪公司。

黑幕被解开后。韩国国会文化体育观放送通信委员会崔玟顺认为这是“目前韩国国内最恶劣的娱乐圈丑闻。”

在警方尚未公布遗书真伪之前就传出消息,韩国国会将就推出保护艺人,清除娱乐圈“潜规则”的“张紫妍法案”进行讨论。

此时,也有不少人爆料。

“张紫妍走上绝境也是娱乐圈的现实。前几年在韩国策划公司纷纷上市,随之接待外部投资者的情况也增多。这时便需要女演员陪同。一些策划公司甚至诱使刚出道而不出名的新人演员做‘床上’服务。据介绍,只要被那个人看上的。那女演员的人生就会大变,而家庭背景不好的女演员,往往成为主要被诱惑的对象。”

这份某演艺策划公司相关人士的爆料。也很能说明问题。即使平时看着十分光鲜的演员,甚至明星,与经纪公司的资本相比,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关系,可以使店大欺客,亦可以是客大欺店。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店大欺客的。

经纪公司的强势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演出安排、新人旧人竞争等各个方面,这使演员和明星不得不听老板的。甚至老板让其干出格的事情也不得不干,如陪客,甚至陪睡。

又有演员接受采访说道:“政府(国税厅)称不公平交易合同属于非法合同,但问题不在于文件,而是在现实中每天都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上还有很多因无法交纳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48260元)解约款而过着不情愿的生活的演员。”

要么选择事业停滞和倒退,要么选择就范于老板。对演员和明星来说,很难再有其他选择,当然,以死亡抗争除外。张紫妍选择以死抗争,但活着的女演员中肯定有不少选择乖乖就范的。

不靠法律。明星根本没有资本与大人物,与经纪公司抗衡。有人会说韩国还存在着明星公会组织,可以让其出面。但更多的人不知道的是,明星公会组织,撑死了也只能解决一下明星之间的纠纷,要真的牵扯到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他们根本就无法过问插足。

比如当初HOT成员被打,就没看到什捞子的明星公会、艺人公会组织出来为其出头,最终和S.M公司闹得不欢而散。

在强势面前,这些明星公会没有丝毫与其抗争的能力,再加上某些明星不团结,只懂得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死活,愈发造成明星公会的无用。

而且迫害明星的,潜规则女艺人的,下到经纪公司、投资外商、电视剧导演、制片、广告商,上到报社老板、金融界、政法界等社会上流人士,甚至连国会议员也牵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