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奉天的嘴角扬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原来是心情郁闷,处在人生低谷期啊,这可真是一个我趁虚而入的好机会啊!

“客人,您的酒。”

女侍者把三杯银色之诗端了上来,然后退下。

“原来如此,不过既然喝酒解闷的话,就应喝美酒才是,这么普通的麦酒怎么能入口呢。”林奉天把他手中端在半空的麦酒拿下,换上了银色之诗。

爱德华登时有点受宠若惊,急忙想要放下,满口道:“别别!这酒太贵了,我哪能让你破费?”

“男子汉婆婆妈妈的干什么?来!干了!”林奉天举杯道。

“……好!”爱德华见他这样豪爽,瞬间也被点燃了豪情,当下不再做作推脱,举杯相碰。

喀拉!——

两杯液体对撞,传来脆响,在光线下如湖面般闪出银粼波光,溅起点点水珠。

林奉天仰头,将酒杯举在嘴边,并未喝下,偷看了一眼对面的爱德华,见他咕噜咕噜地猛灌了好几口,心中登时笑了,这真是个备胎……啊呸!队友,的好人选。

然后,林奉天才饮了一口银色之诗。

这酒入口一阵香甜爽滑,居然有种喝果汁饮料的感觉。但是一口下肚后,胃中马上就升腾起一阵暖洋洋的感觉,后劲不是很大,却让人感觉恰到好处的享受。

爱德华灌了几口酒后,酒劲上涌,浑身一阵激灵,叫道:“好酒啊!不愧是银色之诗。”

嘶嘶!——

从酣睡中醒来的小蜘蛛闻到了酒香,此时就从林奉天的胸口处爬了出来。

爱德华大惊,指着他的胸口道:“林奉天,有蜘蛛啊!”

“别那么见外,你叫我奉天就好了。这只蜘蛛并不是野生的,而是我家养的宠物,它叫……蛛儿!”林奉天想起小蜘蛛似乎还没有一个名字,于是临时起意给它取了一个。

“哦!原来是你的宠物啊。”爱德华这才恍然,难怪他会那么淡定。

小蜘蛛爬到了另外一杯酒上,低头啜饮着。

林奉天感觉小蜘蛛好像很嗜睡,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因此见它自己出来透气活动,就随它去了,然后放下手中酒杯,注视着对面的爱德华道:“爱德华,如果你准备去别处讨生活的话,不如和我一起去布泽尔城的血色迷宫吧?我准备在这两三天内出发。我们两个也算是熟人了,去那边正好可以相互照应,还可以组队一起去探险,你说呢?”

“真的吗?嗯嗯!我愿意跟你一起去。”爱德华欣喜不已。

能有一个较为知根知底的人同行,一起组队探险,当然是一件好事了,更别说那人还有恩于他了。

于是,两人就边喝边聊。

爱德华因为被前队友皮克尔等人暗算,让黑虎帮成员打成重伤,近两个月一直在修养,所以心中积攒了不少苦闷与烦恼,此时在酒精的麻痹下,统统一股脑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