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争宠(上)

这个回答不出何心远的所料。

他生病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他每天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事无巨细的把一天的经历记录下来,他还买了彩色铅笔,遇到可爱的动物还会在旁边描绘出它们的样子。

他写的勤快,每半年就能写满一个硬皮横格本,到现在已经积攒了八本了。每本日记的最前面几页,是他做的“目录”、“提纲”、“摘要”,把这半年最需要记住的人和事写在最面前,时不时就要翻看默背,记得滚瓜烂熟。

何心远不爱社交,病后和曾经的同学断了联系,几年下来,需要他牢记在心的联系人数量不超过十个,而在这些人之中,并没有池骏的名字。

所以何心远推断,池骏如果认识他,又知道他一心想做兽医的梦想,那只能是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了。

他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家乡,和赵悠悠彼此相伴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没想过还能遇到曾经的故友。

“你说咱们以前是好朋友,那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东西吗?”

“有有有。我拿了咱们以前的照片。”池骏昨晚翻箱倒柜找到了以前的相册,他们以前的合影不算多,他找来找去只找到十几张。

不过光是这些就够了,照片里,他们有时头碰头做实验,有时漫步在学校的林荫路上谈天说地,有时在图书馆里刻苦学习……

拍下这些照片的人是池骏以前的舍友,他买了相机本身是为了给女朋友拍照,不过却被女朋友责怪拍的脸大腰粗,无奈只能先拿同学练手。这些照片洗出来之后都被池骏小心的夹在了相册里,随着他一同出国,搬家,工作,创业。

何心远从他手里接过这些相片,带着三分好奇三分怀念翻看着。照片里确确实实是他的母校,他在那里度过四年本科两年研究生的学习生涯,之后又耽误了两年为了迟迟发不下来的学位证书频繁奔走,背景里的古木、教学楼、操场、实验室,他全都有印象,然而画面中那个与他并肩而立的大男孩,他却记不得了。

他从相片里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池骏。与照片相比,他成熟了很多,这种成熟并非是外貌上的,更多是气质的沉淀。

有时候何心远也会嫉妒,为什么时光让别人年岁渐长,却让他一次又一次的遗忘。

“谢谢。”何心远客气的道了谢,把照片还给了池骏。

“你不留着吗?”池骏有些意外。

何心远为他的提议心动了,如果面前人真是他以前的“好兄弟”,他完全没有必要客气,于是何心远翻了翻,选出了一张他们两人身穿白大褂、手拿手术刀站在实验室里的照片,小心的捧在了手中。

他留恋的轻抚照片中那个拿着手术刀的自己,半晌才开口:“你也是学动物医学的?现在没在做这方面了吗?”他补充,“实在不好意思,我的病有点特殊,记忆遗忘的非常快,我现在连同寝室的舍友叫什么名、长什么样都很模糊了。”

池骏理解的点了点头:“没关系,我理解。我和你不是一个专业的,我学广告的,比你大一级。当然,我没你那么聪明,不像你从小就跳级,所以比你大四。岁。”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后面那句话完全是画蛇添足,原本那么聪明的何心远突然之间失去了引以为豪的头脑,现在再听到自己夸奖以前的他,肯定心里会难受。

好在何心远只是认真的倾听着,像是在用心听一个陌生的故事。这样子让池骏有些心酸。

池骏继续讲:“当时你们专业开了一堂选修课,课名我也记不清了,总之是讲家庭常见宠物的知识。很多人感兴趣都报了,原以为上课能见到很多可爱的小猫小狗,哪想到一上来就讲病例,ppt上全都是血粼粼的动物病灶,很多人受不了就退选了。”池骏故意打了个寒颤,“我是唯一坚持下来的外系学生,教授照顾我,就把我和你分成了同一组。”

他指了指照片一角的小白鼠笼:“毕竟是选修课,真上手的只有一节,而且还是解剖小白鼠,我特地管舍友借了相机,拍下了这张照片。”

随着池骏的讲述,何心远的脑海中也渐渐生成一副画面,虽然这幅画面过不久就会消失,但他仍然为画面里的场景笑弯了眼。

“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他小心的掏出钱包,把照片夹在了里面。可惜照片很大,夹进去后还露出了上半部分,照片里的两个人笑的开怀,正是青春年少最好的时光。

何心远说:“因为一次意外,我的记忆力受损严重,很多事情转瞬即忘,经常是吃没吃过饭刷没刷过牙都不记得。但是自从你第一次带鹦鹉来看病之后,我发现你的长相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没有模糊,现在就解释的通了。……不过第一次相遇时,你怎么没和我相认呢?”

池骏心想,我那时怕你还在恨我,当然不敢死乞白赖缠着你啊!

“那个……刚开始我怕认错人了,毕竟好多年没见了不是嘛。后来我看你对我也挺冷淡的,还以为你因为我出国留学没告诉你的事情生闷气呢。”

这个理由虽然有些牵强,不过何心远在这方面有些迷糊,池骏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能和曾经的“故友”再次相遇,何心远十分开心。他决定要把这个老朋友的事情写在日记的第一页提要上,防止自己再次忘记。

不过现在时间不早,赵悠悠一会儿还要上班,而何心远做了一晚上手术已经很累了,池骏不忍心再耽误他,叮嘱他赶快回家休息。

“谢谢你的早餐。”何心远晃了晃手里的袋子,“这够我吃好几顿的了。”